公布啦!广州软件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广州软件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学校代码:12618)
目录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二章 2024年专升本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四章 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第五章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第六章 录取批次及类别设置
第七章 规范加分照顾政策
第八章 志愿填报
第九章 录取
第十章 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第十一章 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与地址
第一章
学校概况
广州软件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6年开始实施本科层次的学历教育,前身为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2020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转设更名为广州软件学院。
学校地处广州中新知识城北延区域的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广州地铁14号线太平站就在校门口,现有在校生16000多人,教职工约980人,是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国家科学技术部备案“众创空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和广州市“众创空间”、广东省和广州市两级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信息技术专业协作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常务理事单位、广东省民政厅首批5A级社会组织。
学校设有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及软件工程系、网络技术系、计算机系等9个系部,开设31个本科专业,其中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物流管理专业为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涵盖工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5大学科门类,整体呈现工学(信息技术类)专业为主体,文经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现有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普通高校工程技术中心,1个省级协同育人中心,1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
第二章
2024年专升本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广州软件学院2022、2023年普通专升本投档分数线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未满3年的,需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报名时为广东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
3.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同时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4年2月底前)。
4.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5.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6.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需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必须在志愿填报开始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教育部等四部门实施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具体证书种类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7.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8.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第四章
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第五章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第六章
录取批次及类别设置
第七章
规范加分照顾政策
对符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相关规定,并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职教赛道)(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或教育部等37部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院校大赛)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可在其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具体规定如下:
(一)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金奖或银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铜奖或省赛金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二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获得“互联网+”大赛省赛银奖或铜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三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八章
志愿填报
2024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或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
志愿填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第九章
录取
第十章
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第十一章
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与地址
更多关于广东专插本相关问题,请继续关注广东专插本招生信息网(www.zcbzsw.cn),如果想要咨询专插本相关的问题,可以添加专业老师进行咨询噢!
- 2024-11-21
- 2024-11-21
- 2024-11-19
- 2024-11-16
- 2024-11-15
- 2024-11-14
- 2024-11-13
- 2024-11-12
- 2024-11-19
- 2024-11-18
- 2024-11-13
- 2024-11-12
- 2024-11-12
- 2024-11-08
- 2024-11-08
- 2024-09-30
- 2024-03-15
- 2024-01-24
- 2024-01-24
- 2024-01-24
- 2024-01-24
- 2024-01-24
- 2024-01-24
- 2024-01-24
- 2024-01-24
- 2024-01-24
- 2024-01-24